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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节前监督检查 保障饮水卫生安全
发布日期:2013-01-28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医用高压氧舱用房选址应当在有较大的空间,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品,尽可能做到单独建造,并考虑到供电、供水、采光、通风、防爆、防震、防雨、防结冰、防电击等的安全措施。
    二、入舱人员穿静电效应低的纯棉织物,不要把磁性物质带入舱内,减少人员的移动,将金属座椅可靠接地,病员带上接地手带,保持舱内湿度。
    三、舱内使用低温防爆灯,电动机要经常维护预防堵转或短路,注意舱内转轴的润滑,保证进舱电源的任一根线路对舱体绝缘满足标准要求。
    四、氧舱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燃烧三要素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学会消防技术。
    五、火种不准带进舱内,氧舱室内和气瓶间不准吸烟,热源不得靠近氧瓶间。
    六、强电按国标要求经过必要处理后方可进舱;舱内电线绝缘,接头连接、灯管耐压性能必须绝对可靠。
    七、舱内氧浓度必须严格控制(<25%)。
    八、测氧仪必须性能良好,操作正确,显示精确、定时观察和做好记录。
    九、舱壁采氧口位置必须居中,远离舱内压缩空气进气孔,处于开放状态和便于检查。
    十、舱内人均容积必须大于2平方米。
    十一、吸氧面罩必须大小适合,正确佩戴。
    十二、舱室通风必须及时、有效。
    十三、易燃物品不得带入舱内,输氧管道、操作拌手必须经过脱脂处理。
十四、舱内装璜材料必须阻燃。
十五、舱内、氧舱室、气瓶间和机房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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