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情况均为有液化气危险工作:
1、必须进入可能存在液化气或渗入液化气的液化气设备或液化气管道内进行工作;
2、在有液化气或有过液化气的液化气管道、设备上工作;
3、在有液化气或有过液化气的液化气管道、设备上动火。
二、凡不熟悉防护面具使用方法,未经训练,不熟悉液化气基本危害性和中毒救护知识,以及睡眠不足,喝过酒或有神经病症的人不准参加液化气危险工作。
三、液化气防护人员禁止穿带钉的鞋。
四、在充有液化气的管路上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钢制工具应涂上甘油或黄油。
五、在防护人员没有亲自检查是否可以在液化气危险区进行 工作前,不得让任何人进入该地区。处理有人员中毒的事故时,应先救人,再处理其它故障。
六、监护进行液化气设备修理工作前,应准备好充足的防护面具及消防用具,切断液化气来源,切断设备电源,挂警示牌。 特殊情况需经空气吹扫取样化验或生物试验合格,并保持良好通风。
七、液化气危险作业时,液化气防护、监护人员应站在靠近工作场所的安全地区,能看见作业人员的地方,不得离开。
八、在进入有液化气设备管道内工作或大量液化气漏泄事故处理时 , 一般应有四人以上在场(包括防护人员),以便适时轮换。工作时必须戴氧气呼吸器,工作场地 40 米内为危险区, 不准有明火,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九、用水封切断被检修设备液化气,应设人监护水封,利用 阀门切断液化气来源时 , 必须关两道阀门并打开放散阀(管) 。
若工作要超过 24小时,则应堵盲板。盲板材料应符合规定,不准随意代用。不带压修理工作场地 10 米之内不准有明火。
十、在液化气设备、管道上动火应经批准,并按第 9 条规定 切断液化气。动火处周围空气化验一氧化碳含量应低于 0.1% 。进入设备管道内部工作应携带生物。动火处应准备消火工具,必要时通知消防队。严禁在有液化气,但无液化气压力 (即混有大量 空气时)的液化气管道和设备容器上进行电焊 。
十一 、在运行中的液化气设备管道上动火时,管内液化气压力必须一直保持正压。动火时只能采用电焊,禁止气焊和气割。当动火处远离带气管道和设备容器时,采取可靠措施后,可用气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