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区别东火等级,经有关部门审批,领取动火证,并在相关工作人员(如专兼职消防员)的陪同下,采取严密措施方可操作。
3、焊接场地,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4、操作场地10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到现场监督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5、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6、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实现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在进行工作。
7、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设施,照明电压应采用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8、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9、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0、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1、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