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五统一”讨论会,局属民营医院、门诊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院感负责人等1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介绍了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分类收集制度、交接转运制度、暂存制度、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消毒及记录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8项制度和医疗废物交接记录的目的和意义,具体讲解了制度和记录的内容。接着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制度和记录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会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了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等各环节的处置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严谨的运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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