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综治委于2010年7月成立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司法局设立了区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调查处医疗纠纷70余起,有效发挥了第三方调解的优势,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医学专家在调处医患纠纷中的优势,有效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让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专业调解员的机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经区政法委牵头,由区司法局、卫生局在区级医院中聘请8位同志为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长会医学专家库成员和兼职人民调解员,主要接受群众相关业务咨询、参与医患纠纷调解。
6月5日, 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业务培训暨医学专家、兼职调解员聘任仪式在武进区社会矛盾纠纷调查处中心举行,对新聘任的医学专家、兼职调解员发放了聘书,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聘任仪式由区司法局王腊美书记主持,区政法委张永璧副书记、区司法局韩毅伟局长、区卫生局王洪新副局长参加会议,并对新聘任的同志提出了要求。
武进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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