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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3-09-26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语文教师1名、药学实验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联系电话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语文

教师

从事语文教学、能承担文秘工作

1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教育

汉语言教育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毕业、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0519-85220509

药学实验员

    从事实验教学工作,能承担化学类、药学实验教学、设备维护及药学技能大赛的技术指导

 1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生物化学

药学

全日制“211工程”院校毕业、中级职称、2年以上实验工作经历

0519-85220509

    四、报名

    报名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周一)9:00—17:00。

    (二)报名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校办。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2.报名应聘材料请自留底稿。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药学实验员职位考试考核由笔试、实验技能操作和试讲三部分组成。语文教师职位考试考核由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药学实验员职位以卫生类高职教育化学为主要内容,语文教师职位以汉语言文学为主要内容;题型均为客观题。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笔试结束后3天内,笔试成绩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知考生。

    (二)实验技能操作(满分100分)

    1.技能操作范围:有机化学实验:醛和酮的性质;分析化学实验:水的硬度测定;无机化学实验:溶胶的制备及其性质;生物化学实验:温度/PH/激活剂及抑制剂对酶活性的影响、GOD法测定血糖。

    2.技能操作时间:2013年10月20日(周日)下午13:30-17:30。

    3.技能操作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技能操作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试讲(满分100分)

    药学实验员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实验技能操作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语文教师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确定后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知考生。

    试讲时间:2013年10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药学实验员职位按笔试成绩40%、实验技能操作成绩30%、试讲成绩30%的权重计算。

    语文教师职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权重计算。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其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

    六、体检

    体检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卫校纪委(监察室):0519-85220511

    报名咨询电话: 卫校校办:0519-85220509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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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9-8568256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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