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制定出台了《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8月9日上午,常州市卫生工联会召开了学习贯彻全国总工会《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文件精神暨卫生局直属单位2013年上半年工会财务互审会,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小茜、卫生工联会主席郝锦、工联会经审委主任李春旻、局规财处王晖处长以及局属各单位的工会财会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郝主席组织大家全文学习了全国总工会《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并对相关条款结合卫生工会工作实际进行了解读。她要求各基层工会要发扬良好传统,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的要求,更加规范地做好工会财务工作。随后各单位围绕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经费收管用情况、工会财务票据规范使用、工会经费长效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上半年工会财务互审,并反馈了互审情况。
实行工会财务互审是各单位工会财会工作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过程,更是深入思考、发现问题整改不足、促进规范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多年来,卫生工联会在认真落实工会财务每年“两审一报告”制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加强和规范卫生单位工会财务管理,创新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受到市总工会的好评及表彰。
最后,何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基层单位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二要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的内部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的及时性、有效性;三要进一步提倡厉行节约,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会议还对获得2011-2012年度“四有五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竞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对工会财会论文的征集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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