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下午,儿童医院召开全院护士长以上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医院贯彻落实措施,对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会上,院长蔡正茂对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等“九不准”及“建立不良记录规定”进行了重点阐述,同时表示医院将把执行“九不准”纳入2014年度行风建设及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并进一步严格对照要求规范管理,巩固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随后,党委书记马明珠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九不准”相关规定提出要求。她强调,贯彻落实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建立不良记录规定”是对医药卫生行业的底线要求,大家要高度重视,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落实,通过“九不准”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通过“建立不良记录规定”治理不良行为,双管齐下,树立医务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
通过学习,全院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九不准”和“建立不良记录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规定,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廉洁自律,规范服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儿医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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