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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举办创建无烟机关(单位)工作培训
发布日期:2014-05-26    来源:戚区卫生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积极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发挥爱国卫生成员部门在控烟工作中率先示范作用,保护机关工作人员及来访者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戚墅堰区爱卫会在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活动的通知》(常戚爱卫[2014] 4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帮助指导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活动,于4月22日下午在区行政中心四楼4045会议室举办了一期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办公室人员;街道爱卫办爱卫干事、部分社区(村委)分管主任;区爱卫成员部门宣传部、财政、建设、城管、农业、商务、环保、房管、总工会办公室人员;积极申报创建的工商分局、规划局、审计局、物价局办公室人员参加培训。

    区爱卫办李树人同志在培训班上围绕烟草控制与“无烟机关、单位”创建,阐述了烟草危害、烟草流行形势的严峻及控烟履约工作的任重道远的态势;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五章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条款的要点释义;介绍了近年来全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幼儿园)创建过程及所取得的成效及《无烟机关标准》;重点培训指导了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无烟环境建设的方法与途径、干预措施(制度建设、无烟环境布置、宣传教育、控烟劝阻、监督巡查等);无烟机关单位建设的时间进度、创建申报、调研考评、审核命名,实行挂牌管理。希望在控烟管理与监督上加强部门合作,通过防止烟草烟雾危害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创造支持性社会环境,进一步号召区爱卫成员部门在控烟工作中完善单位内部禁控烟制度,率先垂范,推动控烟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近年来,区爱卫办根据省市爱卫会相关文件及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幼儿园)控烟工作标准,先后制定了《戚墅堰区卫生系统、文体教育系统创建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同时健全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制管理,2011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考核命名,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00%,2013年底全区学校(幼儿园)全部创建成“无烟学校(幼儿园)”,无烟学校(幼儿园)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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