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厅《健康江苏2014卫监四号行动方案》部署,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规定,常州市卫生监督所于7月15日起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报告职责,有关档案是否健全,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方面情况;二是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