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新一代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推进中医药学术发展,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设立专家委员会组织评议,并将专家委员会评议意见报局领导办公会审核,确定了我市第二批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人选3名,选配继承人人选6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常州市卫生局中医处联系。受理电话:0519-85682568(兼传真),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邮编:213022。
常州市卫生局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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