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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部署文明城市建设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2015-11-20    来源:市爱卫办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爱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就文明城市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通知》要求,各类禁烟场所所在单位是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禁烟工作的具体落实,重点做到“二有三无”(即有禁烟标志、有人劝阻吸烟;无烟头、无烟具、无人吸烟)。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对各自单位和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进行监督管理。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教育、公安、交通、文广新、体育、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要结合《2015年常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对监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全市上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文明城市测评禁烟工作实地考察不失分、得高分。 
  近期,市爱卫办还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对文明城市建设涉及的7个行业11个实地考察点的禁烟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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