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常州市卫生监督所于3月2日至15日,完成了对市直管的10所高校的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方面,本次检查以GB/T18205-2012《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相关要求为标准,对10所学校的12个卫生所和保健室、14个理发店以及各学校的浴室、宿舍进行了检查,并对8个二次供水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水质快速检测。从检查结果看,开学以来,各学校都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对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要求开展自查,重点对去年综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各校还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新学期的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控等工作计划,并对校内承包经营的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加强了内部检查。检查也发现了部分理发店消毒设施损坏、从业人员消毒知识缺乏等问题,检查组均现场给予培训指导并要求校方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加强消毒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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