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复评检查,自11月14日起,食品安全标准科和监督六科对直管学校内的14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两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有公示、控烟措施落实以及信誉等级公示等方面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