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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疗机构“体检” 让群众就医安心,我市部署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6-10-31    来源:卫计委医政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行业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10月28日下午,市卫计委根据国家、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在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2016年全市医疗机构监督工作会议暨培训会,各辖市(区)卫计局和市(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参与了此次会议。

    市卫计委汪晓东副主任在会上讲话,指出:各辖市(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及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要依法严厉查处,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重点解决现阶段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会议对我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并覆盖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二级、三级医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一级医院、门诊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公示标准收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对已经按规定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备案项目范围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以及是否存在擅自将开展的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直接进入临床应用;对未经备案的医疗机构,严肃查处擅自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的行为。

    会上,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和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还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药事管理》和国家卫计委颁发《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进行培训和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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