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12月28日下午,我委在市疾控中心召开移交公共卫生监督职责和进一步明确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能工作会议。会议由卫计委虞国良副主任主持,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一市五区卫计局、监督所、疾控中心主要和分管领导均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市监督所姚辉所长对市编办《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共卫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做了详细解读,市卫生计生委监控处潘国才处长对各级各单位可能存在的职责疑问进行了协调解决。最终,顺利将市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学校卫生)监督职责按所辖区域分别移交给了武进、新北、天宁、钟楼区卫生监督机构。同时,对市区级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能作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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