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常卫医政〔2016〕207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卫计委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卫计委发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院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出示虚假医学文书等方面情况。市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文件要求,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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