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总评迎测,市爱卫办和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对医疗机构控烟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
此次督查自6月5日开始分阶段进行,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计34家。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医疗机构控烟工作整体上有了改善和提高,特别是门诊、急诊、输液室等一些公共场所真正做到了无烟场所,控烟标识悬挂、张贴较为规范,未发现有烟草相关广告张贴。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作为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抓好禁烟工作具体落实,重点做到“二有三无”(有明显禁烟标识、有人劝阻吸烟;无烟头、无烟具、无人吸烟),确保文明城市测评禁烟工作不失分,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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