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常卫科教(2017)185号)要求,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自8月7日起,对委属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相关企业设立的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全过程记录。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菌(毒)种或者样本保存、销毁情况;实验室记录和档案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情况等内容。
截止目前,共检查了微生物实验室11个。结果显示:各实验室所在单位均高度重视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对实验室进行了备案,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管理组织、制度较为完善。但检查也发现,部分实验室流程布局不合理,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到位,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不到位,个别实验室菌(毒)种或者样本保存、销毁不符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均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