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巩固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成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市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高度重视,下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召开专题部署会,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强化协同配合,开展试点工作培训,编印下发试点工作指导手册,并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试点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等各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表》的要求,对每家单位当场作出综合评价。全市165家试点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户、采供血机构1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3户、一级医疗机构77户、其他医疗机构57户)评出优秀单位38户,合格单位119户,重点监督单位8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均下达了监督意见,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将着力推动综合评价结果的综合利用,把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动态监管,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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