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局、局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原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和原省卫生厅办公室《江苏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验收评价表(试行)》(苏卫办医〔2011〕120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进行了审核验收,结果拟定为合格。现就审核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0日-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斌,电话:0519-85682623。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