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是今年国务院医改办确定的深化医改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12月14日下午,市医改办召开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解读培训会,动员部署我市“两票制”政策实施工作。
会上,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崔林副处长对国家和省“两票制”政策进行了解读。他梳理了“两票制”政策方针的历史发展,明确提出了执行“两票制”政策的实施要求和查验方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深刻阐明了国家实施“两票制”政策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执行“两票制”政策、开展“两票制”查验工作理清了脉络,提供了遵循。
市卫计委副主任汪主任作动员讲话。他深入剖析了国家推行“两票制”的重大意义,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站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从促进医药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聚焦目标任务,积极主动担当,加快部署推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配合,在方式上不断创新,在责任上落到实处,尽心尽职,确保我市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落地生效。
会上,还对省药品集中采购和监管采平台“两票制”验票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
参加会议的有市医改办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各辖市区卫计局、二级以上医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分管领导、药事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24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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