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6月14-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文明办在上海举办“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国家卫健委领导、中央文明办领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计委、文明办领导,由国家卫健委推荐的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国卫生计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负责人等180余人参会。
会上,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继续保留洲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授予证书。这是市一院2011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连续三届蝉联此项殊荣。此次蝉联荣誉不仅是对市一院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医院再接再厉、谱写新发展的有力鞭策!
全国文明单位是我国精神文明创建领域的一项至高荣誉,获评单位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卫生计生崇高精神,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改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行优质便民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体现时代精神、展示行业形象的先进典型,在行业内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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