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监督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相关要求,7月24至27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带队的卫生监督信用评价小组对天宁区、新北区、钟楼区、武进区内部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此次参评的公共场所主要为游泳场所及住宿场所。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信用评价评分表》要求,对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社会监督等6大项24小项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打分,对每一个参评单位卫生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此次公共场所卫生信用评价结果汇总后将及时上报至省卫生监督所。下一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将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信用评价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