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全区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医疗服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市卫计委、市监督所统一部署,于2018年3月1日始在全区范围内展开“蓝盾2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2018年3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赶赴经开区遥观镇,对该镇某药店展开突击检查。经查,该药店以销售药品为幌子,实则为一行医场所、有2位病人正在输液。现场条件简陋、环境嘈杂、药品随意摆放,场所医生兼负责人无法出具该场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本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卫生监督员当即制止现场的行医行为,并依法对该场所予以查处、对当事人予以立案。
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在此劝诫民众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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