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来临,供市民消暑、健身的游泳场馆陆续向社会开放,游泳场馆的卫生状况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加强全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和落实“蓝盾四号”专项行动及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7月3日起,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经营性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开展的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和水质状况的卫生监督检测,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这些场馆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持证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消毒、传染病报告等制度,是否有池水消毒、监测记录等。同时,对场馆内的水质进行了监督检测,内容涉及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的测定及浸脚池水余氯的测定。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督导整改,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采样检测结果。通过此次监督抽检,为保障公众在游泳场所中的卫生安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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