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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市医疗卫生机构询价药品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7    来源:卫计委药事管理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卫计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障药品临床供应,根据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省公布的询价入围药品开展市级价格确认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目录

根据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市卫生计生委汇总形成市级价格待确认品种目录(目录见附件1)。

二.企业报价

市级价格待确认品种目录中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在2018年7月24日前报送全省最低价承诺书,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省入围价(见附件2,打印后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wb1981@163.com)。

三.确认报价

确定入围产品及价格。

四.公布价格确认结果

常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询价药品价格确认目录,同时上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组织采购

各医疗机构按询价药品价格确认目录,结合本单位临床需求,开展日常采购。

联系人:王斌;电话:0519—85682623。

附件1.市级价格待确认品种目录

附件2.全省最低价承诺书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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