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计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障药品临床供应,根据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省公布的询价入围药品开展市级价格确认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目录
根据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市卫生计生委汇总形成市级价格待确认品种目录(目录见附件1)。
二.企业报价
市级价格待确认品种目录中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在2018年7月24日前报送全省最低价承诺书,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省入围价(见附件2,打印后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wb1981@163.com)。
三.确认报价
确定入围产品及价格。
四.公布价格确认结果
常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询价药品价格确认目录,同时上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组织采购
各医疗机构按询价药品价格确认目录,结合本单位临床需求,开展日常采购。
联系人:王斌;电话:0519—85682623。
附件1.市级价格待确认品种目录
附件2.全省最低价承诺书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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