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卫生安全,市卫计委、市爱卫办组织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相关人员,于2017年12月28日对溧阳市、金坛区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进行了终期督导。
督导组听取了溧阳市、金坛区2017年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
就进一步做好2018年工作,督导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保持高度重视。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卫生系统要依法履职,做好监测工作。二是提升能力建设。要不断加强疾控机构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水质常规项目指标检测水平。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处置突发事件。四是及时社会公示。每季度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城市水质卫生监测结果,科学分析,反馈通报。五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017年,我市城市、农村(溧阳、金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均为100%,农村水质监测继续保持水厂、乡镇、常规检测项目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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