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常州市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方案的到位,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调整也基本顺利完成。为进一步接住、管好常州市职业健康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好国家和省、市近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6月25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常州市职业健康工作会议。
会上,冯国柱副所长解读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矿山、冶金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下一步将要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实施步骤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说明,要求各企业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照文件的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或者聘请专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企业的尘毒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随后,市卫生监督所姚辉所长作了讲话,他对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各单位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要全面强化预防,各单位要注重改进工艺和设备、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坚决减少新发病例。二是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三是要坚持“放管服”,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备案等方面要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缩短时限,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机构要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共同打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会议最后还就常州市卫健委刚开发的“常州市卫健委职业卫生监管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
本次会议由韦明副所长主持,全市19家在常央企的职业健康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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