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卫健委转发<全省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卫监控〔2019〕187号)要求,我市在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为确保专项执法工作有力推进和规范监督员职业卫生执法行为,近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法制科对所监督四科职业卫生监督现场执法行为进行了稽查。
本次稽查检查了常州长润石油有限公司和常州牛塘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依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亮证执法和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是否规范及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稽查情况显示,监督员们均按照监督员行为规范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亮证表明身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187号文件要求开展,主要对企业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结合生产线进行核查,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公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企业用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和培训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企业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均出具监督意见书提出监督意见并督促整改,文书书写规范,未发现该进行行政处罚而未立案处罚等情况。同时,稽查过程中发现监督员佩戴的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是非防爆型,尚不符合某些作业场所安全要求。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投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确保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有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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