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规范我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各辖市、区卫健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111家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其中医疗机构101家,疾控系统7家,各类企业3家。
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市各生物安全实验室单位均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大多数实验室布局设施及环境均符合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经过相关生物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应急预案,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置符合要求。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受场地条件限制,个别实验室分区和工作安排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相关硬件设备存在欠缺;人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种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还要不断深入;个别实验室实验档案建立不全。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我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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