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新增类别医疗机构不断增加,现行的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权限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需求。7月29日,常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市区召开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权限座谈会,听取辖市(区)对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意见和建议。辖市、区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等12人参加会议。副主任刘志洪出席会议,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文宇主持。
刘志洪强调了医疗机构审批权限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各级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职。要求辖市区要进一步加强与本部门相关科室和卫生监督所的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完善《通知》内容,力争把文件制订过程变为梳理工作盲点、提升工作能力的过程,从而为医疗机构申请者提供更优、更快、更规范的许可服务。
会上,陈文宇介绍了《通知》出台的背景,详细解读市级和辖市(区)级许可部门的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各辖市(区)对《通知》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该《通知》积极践行国家、省“放管服”理念,方便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切实规范了医疗机构许可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医疗机构许可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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