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4号令)于2021年2月1日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办法》要求,切实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办了一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培训会。15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共80人参会。
会议指出《办法》的实施对于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保证技术服务质量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要求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严格对照《办法》要求开展自查,对自身技术服务硬件、质量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同时及时公开服务信息,接受社会及卫生健康部门监督,全方位提升自身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会议还邀请了省卫生监督所柯德兵处长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解读,从技术服务行为规范、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及违法行为处理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使各参会人员对《办法》的精神要求有了全面的理解和把握。
会议还通报了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情况。下一步,卫生监督机构将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在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报送2019年-2020年在常开展服务项目基础上,从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同步落实好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督过程中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延伸检查,检查结果全部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探索实施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提高职业卫生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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