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医政〔2020〕377号)部署,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近期对市发证的民营眼科医院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卫生监督员主要对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机构资质、人员资质、临床诊疗行为、药品管理等内容展开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国卫监督发〔2020〕18号)要求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整改。下一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情况继续跟进监督,切实督促民营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医疗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