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科教[2021]5号)要求,九月下旬,常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委属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中心血站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共检查15家单位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其中委属医疗机构8家、疾控中心1家、中心血站1家和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5家。检查的内容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情况、实验室活动管理情况、实验室设施设备管理情况、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的管理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安全保障情况、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进一步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以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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