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各相关辖市、区监督所于近日开展了全市9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生产场所的卫生状况,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出厂餐(饮)具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是否建立和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对9家单位各分2次随机抽取了275套消毒餐(饮)具、筷子样品,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检测了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餐(饮)具游离性余氯、洗涤剂残留,检测结果均合格。
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出厂餐具的检验,独立包装上的标注内容等基本符合要求。同时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重新装修后部分窗户未及时安装纱门纱窗,企业由于限电日息夜作导致生产车间地面不能及时清理,厂区水泥地面不平整,更衣室内堆放杂物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立即整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确保全市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结合平时在线监控温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管,9家企业负责人对产品卫生质量的重视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卫生质量控制进一步优化,产品的卫生质量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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