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1年全省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要求,2021年,常州市卫健委根据全面覆盖、地区均衡、相对侧重的原则,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存在尘毒危害的企业中随机选取了300家纳入市级职业卫生检查计划,由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检查。检查前,常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计划中的用人单位开展了培训,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有效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
2021年,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检查任务。从检查情况看,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较好、无整改项目单位共计157家,占比52.33%;存在问题需要整改但不构成处罚的单位有95家,占比31.67%;实施行政处罚25家,占比8.33%;无生产项目或关闭单位等其他情况23家,占比7.67%。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培训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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