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为此,8月2日下午,常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辖市区卫健局、卫生监督所和全市游泳场所相关人员在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召开贯彻落实《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暨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会。会议由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谈立峰主持。
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志洪作了讲话,他强调:一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保障游泳者健康和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各级卫生健康、卫生监督部门要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办法》提出的各项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三是各游泳场所要学法用法、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办法》提出的法定职责,做到依法经营不越“红线”、诚信服务牢守 “底线”、依法履职不触“高压线”。
会上,省卫生监督所吴涛副所长通报了全省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马剑锋处长对《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上海蓝宇总经理袁树东以视频方式分享了游泳场所制水和消毒要点,常州青奥体育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奥体分公司运营部经理朱晓燕宣读了依法经营游泳场所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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