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而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生产性因素所产生的噪声则称为生产性噪声,当环境噪声超过70dB(分贝)时,会使神经细胞受损。
职业性噪声聋: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接触生产性噪声而发生的一种渐进性的感音性听觉损失。职业性噪声聋是我国的法定职业病,近年来发病率持续上升,所以噪声污染不容忽视。
职业性噪声聋的表现:
早期:高频听力下降,听力曲线在3000-6000Hz处出现“V”形下陷,低频正常。主观上无耳聋的感觉,交谈和社交活动仍能进行。
晚期:高频听力下降明显,同时语言交谈困难,重者出现耳聋。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原则:
根据连续三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进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耳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分级:
符合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者,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和高频4000Hz听阈加权值进行诊断和诊断分级:
a) 轻度噪声聋:26dB~40dB;
b) 中度噪声聋:41dB~55dB;
c) 重度噪声聋:≥56dB。
申请职业性噪声聋时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者身份证明;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3.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4.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5.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6.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常州市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机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性噪声聋具有不可逆性,缺乏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措施,因此应以预防为主:
①控制噪声源,这是最根本的措施,是企业的责任;
②控制噪声传播:车间合理布局,改革工艺,采取噪声屏蔽措施,或工作岗位尽量远离噪声源。工业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噪声容许值为85dB;
③减少暴露时间:合理安排劳动与休息,休息时尽量在没有噪声的区域;
④加强个人防护,使用耳塞、耳帽、耳罩等防护用品。
⑤劳动者从事噪声环境工作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宜参加噪声作业。工作后应定期检査听力,听力下降严重者应立即调离噪声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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