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流程】
1、申请。填写《<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准备所需申请材料,交至受理机关。
2、审核。受理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填写《人口计生部门核查当事人生育(收养)子女情况表》,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应当日完成审核。
3、送达。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将《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送达当事人;系统自动生成《江苏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和《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办理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关于实施〈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制度(试行)的意见》(常人口计生委[2010]32号)
【办理对象】
双方户籍均为常州市区外的流入已婚育龄夫妻
【所需材料】
1、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
2、女方暂住证;
3、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户籍所在地发放的一孩生育服务证件,或者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照顾再生育的对象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受理地点】
1、女方现居住地镇(街道)受理;
2、特殊情况可以由其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受理。
【所需时限】
当场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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